今日,薛思佳、宋翔等數位國內記者先后報道,崔永熙預計將與籃網簽下一份雙向合同,我們馬上來看看NBA的勞資協議,這個“雙向合同”究竟是什么。
·簽了雙向合同的球員被稱作雙向球員,雙向球員原則上講是發展聯盟球員,但是他也可以去打NBA(但只能為發展聯盟球隊的母隊效力),一個賽季至多50場。
·雙向合同的長度可以是一年或者兩年,薪水是當賽季的菜鳥底薪的一半且不計入球隊工資帽,本賽季的菜鳥底薪是1157153美元,那雙向合同的薪水便是578576.5,大差不差算是58萬美元(每半個月發一次,一年工資分24次發,每一次發之前的那半個月的薪水)。
·雙向合同可以轉成NBA正式合同,變成正式合同之后,薪水就變成NBA的底薪,具體是多少錢要看球員的資歷。
·一支球隊可以至多擁有3個雙向合同球員;一個球員不可以為一支球隊打超過三個賽季的雙向合同;一個球員如果在他的合同中的任意時間點的資歷會超過三年,那他就不能簽雙向合同。
·雙向合同球員不能打季后賽、不能進入季后賽的“激活名單”,但可以進入季后賽期間的“非激活名單”,也可以隨隊訓練和出征客場。
·雙向球員在簽約的30天之后才可以被交易,他的完整薪水會在1月20日得到保障;雙向球員在一個賽季里至少有15天在球隊的大名單里的話,他在休賽期會成為受限制自由球員,球隊可以給他開出資質報價保留對他的強留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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